ZAKER 科技 6 月 22 日消息,國家廣播電視總局、文化和旅游部今天共同聯合發布《網絡主播行為規范》。
規范共包括十八條,涵蓋 " 網絡主播應當堅持正確政治方向、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,崇尚社會公德、恪守職業道德、修養個人品德,堅持健康的格調品位,自覺擯棄低俗、庸俗、媚俗等低級趣味,自覺反對流量至上、畸形審美、‘飯圈’亂象、拜金主義等不良現象,自覺抵制違反法律法規、有損網絡文明、有悖網絡道德、有害網絡和諧的行為,應當引導用戶文明互動、理性表達、合理消費,共建文明健康的網絡表演、網絡視聽生態環境 " 等重要內容。
規范中明確,對需較高專業水平的直播內容,如醫療教育等網絡主播應有執業資質,直播平臺應進行審核備案。不得惡搞、丑化英烈,不得用換臉技術對英烈等進行偽造、篡改。對違法失德藝人不得提供公開進行文藝表演、發聲出鏡機會。